農地種電懶人包
農地種電是什麼?農業綠能分幾種?農電共生申請流程?



(一) 農地種電是什麼?
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綠能設施」是指「太陽能」、「風力」及「非抽蓄式水力設施」。而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農業綠能」指的就是在不影響農業經營的前提下,於土地屋頂或地面上設置的綠能設施。在臺灣,農業綠能可分為兩種主要形式:「屋頂型」和「地面型」。
屋 頂 型
項 次 | 類 型 | 發 電 方 式 |
---|---|---|
01 | 畜電共生 | 於畜牧場屋頂上設置光電設施 |
02 | 農糧儲銷設施 | 農產集貨及包裝場、批發市場、加工場屋頂設置光電板 |
03 | 漁電共生 (漁業設施發電) | 室內水產養殖設施的屋頂設置光電設施 |
地 面 型
項 次 | 類 型 | 發 電 方 式 |
---|---|---|
01 | 漁電共生 | 室外水產養殖設施利用立柱或浮筍方式設置光電設施 |
02 | 不利農業區 | 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內,無法經營農漁業土地上設置光電設施 |
03 | 低地力農地 | 有土壤鹽化、水源不穩定等情形之農漁業土地上設置光電設施 |
04 | 埤塘、圳路及水庫 | 農田水利署管轄的水利用地,設置水域型浮力式或地面型光電設施 |
(二) 哪些土地可以發展農業綠能?
農業綠能原則上只能在農業用地上設置,農業用地是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提供下列使用的土地:
- 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 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農作產銷結合太陽光電
農機具設施
專為存放或維修農業機械的設施,例如拖拉機、插秧機等,通常是為了支持農業生產效率。
農產運銷加工設施
用於農產品的儲存、包裝和加工,並促進銷售的場地或建築,例如集貨場、加工廠等。
農事操作及管理設施
提供農業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計劃和運作的空間,如農舍或管理辦公室。
農田灌溉排水設施
確保農田水源供應穩定及排水順暢的系統,例如水渠、抽水站。
(三) 農地種電如何申請?農地種電申請流程!
綠能設施分成「營農型」與「非營農型」,營農型是指綠能設施需以農地為主要使用;非營農型綠能設施是指經濟部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中,不利農業經營的受汙染、地層下陷之土地,兩種類型在申請時都需要提交「農業相關證明」:
項 次 | 綠能設施 | 可設置綠能設施面積上限 |
---|---|---|
01 | 營農型(屋頂) |
室內植物環控栽培不得超過屋頂面積 40 % |
02 | 營農型(地面) | 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所坐落之土地面積 40 % |
03 | 非營農型 | 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所坐落之土地面積 70 % |
農地種電申請流程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一)
須檢附農業相關證明文件,條列如下:
- 申請人身分證明
- 經營計畫
-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設施配置圖
- 土地使用同意書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二)
向所在地的鄉、鎮、市及區公所或政府機關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三)
向建管單位申請綠能設施的建造執照、使用執照
農業綠能申請流程(四)
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綠能設施容許
- 營農屋頂型綠能設施:
需檢附農業經營實績證明文件,且經營計畫應說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的結合情形 - 營農地面型綠能設施:
屬於地方主管機關所定推動農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專案計畫範圍內,且經營計畫應說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的結合情形 - 非營農型綠能設施:
經營計畫免說明農業經營與綠能設施的結合情形
- 線上評估用地 -
農地該怎麼種電?營農型.非營農型?
如想更進一步了解農地如何結合光電,請先填寫完整表單(請填寫完整地段地號),初步評估後會盡快的將結果回覆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