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常見問題

  • 10. 太陽能板遮蔽的面積有多少?

     A10.
    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
    1. 室外地面型遮蔽面積最高為40%。
    2. 在不影響農業設施用途及結合農業經營使用之前提下,非都市土地室內水產養殖生產設施不得逾坐落土地面積80%;都市計畫區不得逾坐落土地面積60%,綠能設施均得設置屋頂面積100%。
    3. 以上實際遮蔽水面的部分面積需待與養殖戶討論、經規劃設計後才能確定。
  • 11. 太陽能板遮蔽後,對養殖物種的影響?

     A11.
    太陽能設備在夏季適度(約三到五成)的遮蔽對水溫有降溫的效果,可創造出更適合養殖物種生存的條件,而到了冬季,迎風面架設防風設備,因太陽能設備遮蔽魚塭,能減緩冬季輻射冷卻避免溫度驟降,幫助養殖物種能抵抗低溫環境,增加育成率。
  • 12. 太陽能系統裝置的是否符合安全性?

    A12.
    太陽能系統的建置都經過結構工程師、建築師等的計算與簽證,在施工結構上都有安全保障。而太陽能裝置的抗強風強度以最高可抵抗17級風為標準,相關結構的材料會以熱浸鍍鋅等材質為主,確保整體太陽能設施的安全性。
    ※17級風在蒲福氏風級標準內,列為次高級的風速等地標準,特別標註為「陸域難以出現的情形」,約可視為強烈颱風的最高風速,目前台南測站測得之歷史最高風速約為15級風。
  • 13. 太陽能清洗的用水規範是?

     A13.
    依據規定,太陽能板的清洗一律使用清水,不得添加任何化學洗劑。
  • 14. 太陽能板與相關機電設施、升壓站是否有輻射(電磁波)問題?

     A13.
    太陽能發電會產生之輻射為低頻率之電磁波,比手機所產生的電磁波強度還低,對人體不致有過大之影響。
    而附屬電廠設施(升壓站、電箱等)周遭都會有相關維護措施與警語,避免誤入機關重地,影響設施運作與人身安全。
  • 15. 太陽能板回收機制是否確定?

     A15.
    能源局已經和環保署合作,建立回收機制。2019年開始,能源局向光電業設置者收取每瓩1,000元回收處理費用,未來太陽光電模組拆卸後,將環保署認證合格廠商進行回收處理。此外,環保署也新增太陽能光電板專屬的廢棄物代碼(D-2528),分類處理更明確。
  • 01. 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容量、設置成本、20年收益所得為?

     A01.
    設置容量
    • 土地面積 10 平方公尺 (3坪) 約可設置 1kW 容量。其計算方式如:土地設置面積 (坪) ÷ 3坪 = 設置容量(kW)
    設置成本
    • 設置容量1kW 約5~7萬元 (平均6萬元)。其計算方式如:設置容量(kW) x 6萬元 = 設置成本
    20年收益所得
    • 設置容量(kW) X 日照發電度數__度 X 當年躉購費率 X 30天 X 12月 X 20年 = 20年收益所得
  • 02.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使用年限與維護方式?

     A02.
    使用年限
    • 多數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保固長達約 20年,依據目前技術水準,經20年後仍能保有 80% 的發電效能。直流電轉交流電的變流器產品保固期則平均為5年左右。
    維護方式
    • 太陽光電模組表面若有太多落塵,將影響發電效率,若有鳥屎沾黏,長期下來更有可能造成效率衰退。其實太陽光電模組傾斜鋪設,原本就有利雨水自潔的功能。建議設置者每隔1丶2個月就噴灑清水稍微清洗,清除灰塵丶鳥屎丶樹葉或蜘蛛網等,維持設備發電效率!
  • 03.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是否對人體產生危害?

     A03.  
    噪音
    •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運轉時並不會產生噪音。
    電磁波
    •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由模組與變流器組成,由於模組輸出直流電,並不會衍生高頻率輻射問題。而設備整體產生的磁場強度相當於電腦等一般家用電器,除符合國際電磁波干擾與相容規範(如EN61000-6-2與EN61000-6-3),也遠低於環保署所訂定的環境建議值,故運轉時並無電磁波危害人體之疑慮。
  • 04. 農業用地變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是否須繳納農變回饋金?是否影響農保資格?

     A04.  
    農地變更回饋金 
    • 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用地須繳納回饋金,其計算方式如:(土地公告現值 X 50%  X 土地設置面積(平方公尺)=農變回饋金)
    • 若土地位於農委會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區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得設置未與農業設施結合之綠能設施,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 12 條第 4 項第 3 款規定,經濟部公告為嚴重地層下陷區,免繳交回饋金。
    農保資格  
    • 農保條例之立法意旨係為照顧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故農民於持以參加農保之農業用地上建置綠能設施,無論是農業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亦或屬農委會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之農業用地丶受汙染土地,依據現行規範,因土地已非做農業使用,將喪失農保資格,除非有保留其他自有 1 分地的耕種(承租 2 分地) 。對於年滿 65 歲且投保年資滿15年,依規定所持加保土地,可不受面積限制。
    老農津貼
    • 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査辦法」,老農津貼請領資格如下:
    1. 申領時65歲,參加農保且年資合計15年以上者。
    2. 自102年1月1日起,始已開始請領老農津貼之農民。
    3. 非農業收入每年不超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