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太陽能光電板回收處理機制
自89年我國開始裝設太陽能光電板以來,裝設量逐步成長。
隨著太陽能板使用壽命的逐漸結束,回收及處理廢棄太陽能板的重要性也日益增加。如今,我國已建立了完善的回收處理機制。
為確保再生能源循環和減少環境影響,和合控股(和合資源綠能)將帶您快速了解太陽能板的回收及廢棄太陽能板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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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 成本納入躉購費
- 徵收清除處理費
- 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子法訂定收費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申請基金推動回收
- 訂定回收目標、系統及補費
- 審查回收計畫書.監督及查核回收清理體系運作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
- 規劃及維持回收系統 (案場 / 清除 / 處理) 運作
- 辦理清理稽核作業
- 提出滾動式管理檢討建
清除處理系統
廢太陽光電板出時先至系統排出登記,由示範計劃媒合清除處理業者清除處理。
建置資訊系統,與能源局資料同步,掌握設置及廢棄情形。
排出登記
廢太陽能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運作 案場排出廢太陽光電板 3C1R 8步驟
實名制管理回收
政府針對大量設置太陽光電未來所可能衍生的汰役及廢棄模組回收問題,環保署與經濟部已共同規劃了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機制。每片太陽能板在生產過程中都有專屬的模組序號。無論是民眾或業者,決定撤換太陽能板時,都必須先到「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pvis.moenv.gov.tw/pvis)」登記模組序號、形式及數量,以確保太陽光電板符合回收處理資格。
經濟部強調,我國太陽光電板回收機制自2019年上路,依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規範,設置者需預繳模組回收費用(每瓩1,000元)。這些費用由太陽能設置廠商(和合控股/和合資源綠能)預繳,並納入環保署成立的模組回收基金,再由專業處理機構負責進行回收與利用,以妥善管理汰役太陽光電模組。未來,政府將持續與環保署滾動檢討,精進回收與利用機制,目的在於降低惡意棄置太陽能廢板的機會。
隨著太陽能板製程技術的進步、國內環保意識的抬頭及現行法規的日益完善並強化法律約束,業者愈加認真看待太陽能板回收問題。任意棄置或非法處理廢棄太陽光電板者,最高可處罰款300萬元。